【重要公告】1121停修資訊

1121學期學生申請停修期間:

116日(一)上午1000121日(五)下午1000

申請停修作業流程:

登錄校務系統教務系統選課管理選課作業申請停修新增存檔列印停修申請表授課老師及導師簽章送交所屬系所審核

註:1.核准停修科目不退學分費(未繳者仍應補繳)

      2.停修核准後之修習學分不得少於各年級之最低修習學分數。

※紙本和系統須相符合※